出發前行程中緊急應變措施處理
租〈使〉用遊覽車出發前檢查及逃生演練記錄表

緊急應變措施處理

  一、一般道路、高(快)速道路
    •  乘坐之遊覽車發生事故時,乘客應配合駕駛員或隨車領隊指揮,立即依逃生演練路徑逃生,並緊急疏散至路旁或安全處所,同時於車後50~100公尺設置故障標誌,警示來車,避免追撞。
    •  緊急逃生時應注意各方來車,確保自身安全。
    •  利用路邊緊急電話或行動電話撥打 119尋求支援。
 
  宣導短片國道緊急事故處理方式 宣導影片
   
  二、長公路隧道
   

於長公路隧道發生事故時,應立即利用路邊緊急電話或以行動電話通報 119請求支援,並 設法警示來車,避免追撞,再 依各隧道之逃生指示處理。

   
  三、鐵路平交道
   

緊急按鈕
於鐵路平交道遇事故發生無法自軌道區駛離時,應立即
按下平交道兩旁「紅色緊急按鈕」 示警,並立即疏散
車上乘客。無緊急按鈕或按鈕未發生作用時,請立即撥
打 0800-800-333示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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