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1. |
滅火器、 緊急出口 等 設施 旁邊座位應優先安排行動敏捷者乘坐,並分配防災任務,使事故發生時,在第一時間掌握滅火及逃生時效。 |
2. |
乘車時避免因喧嘩、走動、嬉戲等影響駕駛員情緒。 |
| 3. |
隨車領隊應隨時注意駕駛員狀況,如精神狀態、有無撥打行動電話,並於各休息、遊憩點出發前為駕駛員隨行酒精檢測。 |
| 4. |
在餐廳用餐時,避免向駕駛員勸酒,並給予充分的休息。 |
| 5. |
車輛行駛途中,如遇停止前進時, 隨車領隊 應研判當時情形,是否途中遇車禍或塞車;若車輛當時在鐵路平交道上停止不動,應有危險意識、提高警覺,立即依鐵路平交道緊急應變措施 處理。 |
| 6. |
乘車時如遇車上有異聲或異味,或其他異常狀態時, 隨車領隊 應儘速向駕駛員反應,以便停車緊急處置。 |
| 7. |
行程中建議領隊或指定同車隊員一人保持清醒,提高警覺,以避免駕駛員過於疲勞,造成事故發生。 |
| 8. |
隨車領隊應提醒乘客,非必要時不任意碰觸車內安全設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