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發前行程中緊急應變措施處理
租〈使〉用遊覽車出發前檢查記錄表

行程中

  一、確實填寫派車單內之行程記錄
 
1. 合理的行程安排,不但對駕駛員工作時數有合理的管控,避免駕駛員疲勞駕駛 ,同時也保障自己乘車的安全。

2.

駕駛員確實在派車單記錄實際行程的抵達地點和時間,且由領隊簽字確認,以示負責。

 
  派車單填寫示範
   
  二、 乘車安全注意事項
 
1. 滅火器、 緊急出口 設施 旁邊座位應優先安排行動敏捷者乘坐,並分配防災任務,使事故發生時,在第一時間掌握滅火及逃生時效。

2.

乘車時避免因喧嘩、走動、嬉戲等影響駕駛員情緒。

3. 隨車領隊應隨時注意駕駛員狀況,如精神狀態、有無撥打行動電話,並於各休息、遊憩點出發前為駕駛員隨行酒精檢測。
4. 在餐廳用餐時,避免向駕駛員勸酒,並給予充分的休息。
5. 車輛行駛途中,如遇停止前進時, 隨車領隊 應研判當時情形,是否途中遇車禍或塞車;若車輛當時在鐵路平交道上停止不動,應有危險意識、提高警覺,立即依鐵路平交道緊急應變措施 處理。
6. 乘車時如遇車上有異聲或異味,或其他異常狀態時, 隨車領隊 應儘速向駕駛員反應,以便停車緊急處置。
7. 行程中建議領隊或指定同車隊員一人保持清醒,提高警覺,以避免駕駛員過於疲勞,造成事故發生。
8. 隨車領隊應提醒乘客,非必要時不任意碰觸車內安全設備。
 
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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